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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指导各镇政府、市属各部门开展政府法制工作。
(七)负责市政府直接实施或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的具体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五)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山市法制局网,http://www.zsfzj.gov.cn,政策性文件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三)负责市政府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各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监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部署落实、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山市法制局网参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有关涉法事务,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全市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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