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 组织实施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八) 组织实施国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 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韶关市卫生局,http://www.sgwsj.gov.cn,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 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二) 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职责,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通报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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