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及马尾区亭江镇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一)贯彻实施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药品法定标准, (二)负责辖区内申报《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制剂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初审把关和推荐报备,强化换发证后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县(市)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连江县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1年11月27日挂牌成立。2006年8月27日根据闽委编办[2006]91号文件精神,在连江县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连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同时明确食品安全由地方各级政府负总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四科一所,分别为综合科,药品监管科,稽查科,食品安全监管科和药品检验所,核定编制21人,其中,局机关10人,药检所11人,目前在编在岗人员15人,其中局机关9人,药检所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