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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韶关市国资委所监管的企业涉及行业覆盖电力、机械、运输、商贸等。
(九)拟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规定,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五)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推动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
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
韶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韶关市国资委)于2006年6月13日经市编委批准设立,早期与韶关市经贸局合署办公。2007年3月19日,韶关市委批准设立韶关市国资委党委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市委和市纪委规定的职责。2007年5月18日,经市编委研究同意,韶关市国资委单独设置为市政府特设机构,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2010年3月29日,韶关市国资委设置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不包括公共管理职能所涉及的事)相结合。内设办公室、改革发展科、产权管理科、考核统评科(审计与监事会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五个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