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负责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对全市各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实施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指导和推进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
(十五)负责广播电视机构、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监管。负责报刊社驻肇记者站和通讯社驻肇分支机构的监管,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十三)负责对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出版物内容监管,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http://www.zqwgx.gov.cn,组织指导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和发行,制定全市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对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进行管理;监管、指导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九)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七)组织协调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和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地的管理工作。
(五)促进全市文化产业发展繁荣,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调指导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和市场监管,负责文艺类产品、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的前置审批工作,按分工管理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监管网络游戏服务。
(三)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负责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指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艺术、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我市相关各项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zqwg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