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承办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局交办的其它事项、承担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市环境保护队伍建设,组织全市环境保护系统人员培训和劳动工资工作;协助管理所辖县市区环保局领导班子。
8、负责组织辖区内环境保护科研工作。
6、管理和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负责排污申报登记与排污许可证的发放;组织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 ”限期治理、竣工验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引进、推广污染治理新技术、宣城环保官网新工艺;培育、发展环保产业。
4、负责全市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保护工作。
2、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
宣城市环保局主要职责:
宣城环保官网,教育,政府组织,政府。
宣城市环保局于2002年4月正式挂牌成立。目前,市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法制科)、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科(环评科)、污染防治科、生态科、辐射环境管理科、项目管理科等7个科室,下设环境科学研究所、环境监测中心、环境监察支队(排污监理队)、环境信息中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开发区分局、污染减排总量控制办公室、辐射环境监测站等8个直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85人,35周岁以下干部职工占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