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处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9万多件,其中经营和出口贸易所需的涉外、涉港澳台公证9000多件,公证书发往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均产生了证明效力,为台属调回遗产,为国家调回非贸易外汇折合人民币近千万元。为保护我国法人、公民在域外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我市对外经济、民事交往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办理国内民事公证业务方面,先后办理了遗嘱、继承权、分家析产、赠与、收养、证据保全、民事协议等公证事项2.8万多件。依法规范民事法律行为,为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该处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办理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租赁、资产出让、转让、招标、拍卖、提存、强制执行等经济类公证,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通过严格的审查,发现和制止违法诈骗合同420多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2亿多元。近年来,该处在队伍建设、规范管理、业务开拓、公证质量等方面都有了长足发展,取得了优异成绩,多次受到省厅、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司法局的表彰奖励,连续七年被市文明委授予文明单位称号。枣庄市鲁南公证处(Zaozhuang Notary Public Office)联系地址:枣庄市龙头路59号(市司法局院内)联系电话:0632-3335646/3321197/3331758/3327032E-mail:zzsgzc@126.com网址:www.zzgz.net
枣庄市公证处是办理国内、涉外及涉港澳台业务的国家公证机关,始建于一九八0年,是我市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公证机构,该处现有公证业务人员八名,其中国家一级公证员一名,国家二级公证员二名,国家三级公证员三名;六人具有法律本科学历。拥有现代化的通讯、交通、办公和涉外翻译人员,能承办国内、涉外、民事、经济等重大复杂疑难的公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