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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九)指导各县(市、区)的规划执法工作。
(七)负责市城市规划区的规划执法,依法查处和制止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和村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的制定。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工作有关法律、南充市城乡规划局,http://www.ncgh.gov.cn,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起草本市城乡规划、测绘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依法公布、公示、公开城乡规划的有关事项。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充市城乡规划局官网:http://www.ncg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