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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对各县(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同级费领导职务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体制,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地方协助管理。
(十一)依法征收有关专项收费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市财政拨给的地勘费和其他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九)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矿泉水和地热勘查评价、开发、年检和保护;按权限认定并管理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的地质遗迹保护区。
(七)指导全市土地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承担报国务院、省和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五)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保定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bdgt.gov.cn,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城乡地籍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本行政区域嫩跨县(市)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规定,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bd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