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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和集中会计核算工作。
(八)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六)管理国有资产;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和处置以及产权纠纷调处与行政仲裁。
(四)管理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审核报批收费项目,参与制订、调整收费标准,隆回县财政局,http://www.lhcz.gov.cn,管理收费票据。
(二)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县本级财政总决算;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报告县本级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
主要职责: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隆回县财政局官网:http://www.lhc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