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国防洪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0、组织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水利部,http://www.mwr.gov.cn,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水事纠纷。水利部 >6、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3、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1、拟定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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