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6358435220
(十一)根据鲁发18号文件 “权责一致、有权必
(九)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责任;承担跨县(市、区)城乡规划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
(六)承担对市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规划审批的建设用地和建设项目的跟踪管理的责任。
(四)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城市环境、园林绿化及其他工程设施的规划工作的责任。
(三)承担市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的责任;承
(一)承担拟订有关城乡规划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的责任;承担参与拟订全市城乡发展战略,制定相关政策的责任。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聊城市规划局网官网:http://www.lcg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