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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承办省人民政府和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开展执业药师资格培训、注册和继续教育工作。
(九)组织查处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组织实施中药、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gzhfda.gov.cn,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材品种保护制度。
(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 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三)组织实施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信息。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地方性相关法规草案、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和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gzh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