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划给县卫生局。 (三)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根据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泾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09〕98号)精神,设置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县政府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