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完成国家统计局和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受总队委托,协助管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国家统计局县级调查队。
(五)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有关业务工作。
(三)完成上级调查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一)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等部门关于浙江省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21号)的要求,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于2008年7月正式成立,是国家统计局的派出机构,为同级统计局正局级单位(正处级)。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开展统计教育和统计干部培训,组织实施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指导统计基础建设和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制度。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嘉兴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jxstats.gov.cn,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和市情市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协调全市各地、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审查各地、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一)依照国家的法律、政策和规划,制订全市统计工作规章、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和督查全市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嘉兴市统计信息网官网:http://www.jxstat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