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市、区)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韶关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sgtjj.gov.cn,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市涉外调查活动。
(六)组织全市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韶关市统计信息网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四)加强生产总值等主要指标下管一级工作。
(二)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调查统计方面的相关职责。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韶关市统计信息网官网:http://www.sgtj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