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组织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技术职称考试和统计继续教育工作。
(七)受省统计局的委托,管理国家、省统计局设在我市的直属调查机构;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制定各区县、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三)组织实施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区县、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农业、淄博市统计信息网,http://www.zbtj.gov.cn,工业、能源、交通、投资、贸易、外经、服务业、城乡居民收支、社会、科技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和统计监督,向市委、淄博市统计信息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统计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拟定全市统计工作法规政策、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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