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处
联系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迎春路2号
(十四)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 负责儿童收养登记管理、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和收容遣送工作。
(十) 负责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和实施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负责成立社会福利机构的审批,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综合管理全市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管理使用市本级福利资金。
(八) 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管理涉外婚姻登记。
(六) 负责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组织指导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工作及扶贫帮困经常性捐等社会互助活动,管理全市性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区市县社会救济工作。
(四) 负责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并指导区市县无军籍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
(二) 拟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大连社会组织,http://www.dlshzz.org.cn,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查处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面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依照有关规定,取缔非法社团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全国性社团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的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区市县级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大连社会组织官网:http://www.dlshzz.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