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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指导口岸单位对工作人员进行涉外政策、纪律和国家安全教育。组织口岸单位开展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口岸活动;负责对口岸系统县级文明单位的审批和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的申报及各级文明单位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鲁南(日照)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对进驻服务中心单位进行协调和安全管理,并制定相应规范。
(五)组织开展口岸 “大通关 ”和跨区域合作工作,协调处理在口岸从事交通运输、检查检验、对外贸易、日照口岸,http://www.rzka.gov.cn,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仓储转运、涉外服务、对外索赔、装卸理货、宣传接待等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审查上报口岸检查检验机关人员编制及其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事宜,检查督促港口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有关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开放规划和计划,组织审查上报口岸开放与关闭,审查报批外国籍交通运输工具临时进出非开放口岸事宜,日照口岸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辟并服务好国际客、货运航线及旅客列车,协调组织口岸有关单位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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