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化妆品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核发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国家药品、辅料、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rzfda.gov.cn,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标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参与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
(二)负责餐饮服务许可、保健食品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二)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给市卫生局。
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日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www.rzfd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