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如干部离任审计等进行审计监督。
(9)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资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7)根据规定,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兰溪市审计局官网:http://www.lx-s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