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的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杭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hzgtj.gov.cn,矿产等资源性资产;负责有关资金、资产的管理与监督。
(十)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对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地质环境资源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开展监测、监督,以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组织开展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
(八)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发管理工作。依法管理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审核选矿许可证,监督管理独立选矿活动。
(六)负责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负责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负责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的规范。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和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全市地籍调查、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负责各类土地登记信息的成果应用、共享和汇交管理,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二)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杭州市国土资源局,http://www.hzgtj.gov.cn,法规、规章和政策;受委托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依法开展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主要职责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hzg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