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负责政府间双边和多边及国际组织间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1、负责科技奖励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建议,赣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gzstc.gov.cn,组织实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各类计划和创新团队建设。
9、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创新体系布局。
7、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计划,制订相关办法,组织引导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示范,指导赣南山区开发工程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发展。
5、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措施,指导和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相关工作,赣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1、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研究提出科技促进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措施,拟订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赣州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www.gzst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