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38-6991554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全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工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能与环保产业;负责全市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信息系统数据库灾难备份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安全应急支援服务体系;监督检查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参与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安全技术的应用,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http://www.taetn.gov.cn,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推动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与产业化;负责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
(九)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级、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认定市级工业和信息化特色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组织培育区域品牌;指导工业园区、信息服务业园区发展和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查相关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七)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铁路、公路、水运等综合运输;指导协调铁路道口监护管理和综合治理;负责推进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负责成品油流通管理。
(五)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创新、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引进和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指导制造业发展;按规定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有关技术创新重大专项。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工业经济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规划重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一)拟订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及中长期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泰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官网:http://www.taet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