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统筹安排由市财政划拨到本部门的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统计年报汇总工作。
9.省人民政府批准行使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
7.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侵占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宿州城管,http://www.ahszcg.gov.cn,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八)拟定相关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规范性文件,负责相关科技项目的引进和创新工作。
(六)负责城市供热、宿州城管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依法承办经营资质审批工作。
(四)负责城市广场、水域(河道)、园林绿地的建设管理及城市规划区绿化工作;依法承办园林绿地占用和树木砍伐、移植审批工作。
(二)负责城市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主干道的清扫保洁,生活、建筑废弃物的排放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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