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八)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社会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定点单位管理和结算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完善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全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czhrss.gov.cn,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就业的管理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负责就业、失业**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二、主要职责
(四)加强统筹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健全完善从就业到养老全程保障的服务体系。
(二)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cz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