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参与拟订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qddpc.gov.cn,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推进全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做好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平衡全市农村经济、工业、能源、交通、高技术产业、服务业等规划和政策,监督规划和政策的实施,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组织实施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投融资、计划管理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所有制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和国民经济市场化的重大问题,提出推动非国有经济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监测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落实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研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要职责
(六)新增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发展低碳经济等工作的职责。
(四)将管理市外债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给市财政局。
(二)根据国家颁布的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 (限额)标准,调整全市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 (限额)标准,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www.qddpc.gov.cn,下放投资审核权限给区市政府。
一、职责调整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http://www.qddp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