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监督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执行会计法律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违反会计法规的个人和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以及其它有关经济鉴证等社会中介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及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制定财政性资金管理有关办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支,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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