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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组织指导水利科技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拟定我市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职工队伍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建设、开发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组织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八)组织、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管理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和河口海岸滩涂等水土资源的治理和开发。
(六)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审批、上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组织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实施。
(四)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河库的水量、连云港水利局,http://www.lygwater.gov.cn,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组织发布全市水质监测简报,有关数据和情况通报市环保局;协助市环保局处理跨县(区)水污染事故。
(二)组织制定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主要河库和流域(区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防洪、农村水利、供水、节水、水土保持等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负责城市防洪保安并承担城市水环境整治和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连云港水利局官网:http://www.lyg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