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461000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指导全市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负责组织全市文化、新闻出版、文物系统的人才培训;负责编制文化、新闻出版、文物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起草 “扫黄打非 ”行动草案,制定 “扫黄打非 ”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查处大案要案;拟订全市出版物市场的调控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出版活动和从事出版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http://www.xcswhj.gov.cn,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和违法违纪出版活动。
(四)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文化产业发展;拟订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二)指导、管理全市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学艺术的发展;组织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动。
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职责职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许昌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官网:http://www.xcswh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