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分析全县监察工作情况;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办公自动化等工作;负责来文登记,传阅,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后勤管理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本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工作政策,主管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上级报送全县监察工作动态的信息和调研文章;负责对基层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编辑《兴国纪检监察》内部刊物来访及各种形式的举报;受理涉及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信访举报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举报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承办上级信访部门和领导批示的举报件的调查政府审批,备案的违反政纪的案件;审理报送上级监察机关或党委,政府审批,备案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复查案件;负责案件材料的归档工作法规,决定,命令以及省,市,县委,政府的决定,号令的情况;围绕中心工作及上级部署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廉政活动和专项监督检查综合分析整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具体组织实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协调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对普遍性,倾向性不正之风的纠正工作;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行业不正之风情况,提出纠正措施;承办不正之风典型案件的查处等工作投诉受理,案件查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管理行政事务,提高机关效能方面的投诉和作风建设,办事效率的检查监督及调研工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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