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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重点人物和重点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负责对华侨、营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http://www.ykwsb.gov.cn,华人、港澳同胞的技术、人才、捐赠、宣传、文化和华文教育等工作;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我市定居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扶贫解困和信访稳定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外事、侨务干部和人员进行外事、侨务政策和纪律的教育;组织外事、侨务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事、营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宣传工作。
五、指导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三、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级领导的外事活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外事、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的情况;拟定全市外事、侨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协调全市重大外事、侨务工作。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进行外事侨务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营口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官网:http://www.ykws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