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受理外商投诉,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投资和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我市改善投资环境的建议,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七)负责全市直接利用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并定期作出综合统计分析。
(五)审批经国家外经贸部和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境外企业驻厦门代表处的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并负责限制类限上鼓励类项目备案审核工作及其它类限上项目的申请、报批工作,厦门市外商投资局,http://www.xmfdi.gov.cn,核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资企业确认通知书,国家鼓励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等;审批外经贸部授权的涉外经济合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技术设备配、备件证明等。
(三)搞好外商投资重点项目的引进、跟踪、落实,促进项目的签约、履约及升级,收集制定全市重点 “在谈、增资、厦门市外商投资局促履约、在建 “的外商投资项目,编写重点项目快报和情况表,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一)研究掌握WTO相关原则及规定,研究掌握国际资本流向和流动规律、了解周边国家和地区引进外资的动态和新举措,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利用外资工作。
负责对直接利用外资的统计工作。
组织直接利用外资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文本草拟和论证;
根据国家商务部授权,负责审批全市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项目立项、合同和章程;核发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书及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的证明;
主要职责为: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官网:http://www.xmfd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