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湖滨南路170号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九)利用监督管理手段,配合市政府经济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省医药产业政策。
(七)查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监督检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
(五)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非临床研究及药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及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制度;监管麻醉药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www.xmfda.gov.cn,__、__、__、放射药品和特种药械;受理药品进口的备案;指导药品检验机构的业务工作。
(三)依法行使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本市药品、医疗器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部门拟订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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