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与县(市)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市)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关正副职领导干部。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焦作市审计局,http://www.jzaudit.gov.cn,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所辖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焦作市审计局以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主要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焦作市审计局官网:http://www.jzaudi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