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指导全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处理民族宗教事务的重大事项;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揭露、打击各类邪教活动。
(五)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依法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教务活动;依法审批宗教活动场所。
(三)调查本区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少数民族专项资金和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督促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相关工作职责。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海陵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官网:http://www.tzhlmz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