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221000 电话:0516-85805609;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专项经费的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各项经费的内部审计监督。
五、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统一管理,依法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受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
三、徐州市城市管理,http://www.xzzfj.gov.cn,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的行政管理,依法负责城市道路(含分车带绿篱、两侧绿化区域)、广场的绿化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及城市道路(含公交场站)、桥涵、照明等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徐州市城市管理法规和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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