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情值班电话 : 025-86633573
九、指导区、县防震减灾工作。
七、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五、承担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三、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南京市地震局,http://www.njseism.gov.cn,实现资源共享; 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地震震情跟踪,提出地震预报意见;对区、县、企业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拟定全市防震减灾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南京市地震局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南京市地震局官网:http://www.njseis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