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84371700
11.承担中国地震局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内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7.组织开展水库地震等特殊诱发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承担上级交办的与地震监测有关的任务。
5.承担北京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根据灾情重新审定抗震设防要求;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3.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北京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北京市地震局,http://www.bjdzj.gov.cn,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北京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对本市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地震监测台站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对强震动观测设备安装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执法;依法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进行管理和保护,对违反的按照规定进行处罚;负责提出地震监测预报意见并上报,对擅自向社会散布地震观测意见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提出处罚建议;强化北京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对区、县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北京市防震减灾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防震减灾的方针、政策,起草北京市防震减灾法规、北京市地震局规章,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北京市地震局官网:http://www.bjd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