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承办市政府和国家、省地震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国际合作与交流;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区、县(市)的防震减灾工作。
(6)负责全市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4)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批;负责重大、重要建设工程、生命线系统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并监督抗震设防要求的实施;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2)组织编制本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沈阳市地震局,http://www.sydzj.gov.cn,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沈阳市地震局主要职责:
2007年7月,辽宁省人事厅批准市地震局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08年10月,市地震局办公地址迁至沈河区十一纬路103号。
2004年7月市编办决定,市地震局从市人防办(市民防办)成建制划出,独立设置,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副局级。同年8月,市地震局从市人防办迁至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71号地点办公。
1996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市地震办公室改称为市地震局,为政府直属副局级事业单位,沈阳市地震局是市政府管理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机构。市地震局设3个职能处室(副处级建制),分别为办公室、震害防御处、监测预报处(沈阳基准地震台)。
1986年1月,沈阳市地震办公室归口市科委,为处级建制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统管全市地震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楼内。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沈阳市地震局官网:http://www.sydz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