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学术交流;承担政府法制宣传培训工作,委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制信息服务;具体承办《淄博政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九、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淄博政府法制网,http://www.zbfzb.gov.cn,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七、对全市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市政府工作部们和区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对市政府所属行政机关、下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代表市政府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界定和确认,统一管理行政执法__的发放、审验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研究并汇总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人大常委会发送市政府征求意见的法规、淄博政府法制网规章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一、统筹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淄博政府法制网官网:http://www.zbfz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