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应诉科:3181519
法规科:3181537、3181535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七)指导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指导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及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五)办理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审核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代理由法制局经办的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监督、湛江政府法制网,http://www.zjfz.gov.cn,指导和检查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承担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建立、完善和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承担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督察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具体工作;审核依法应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实施或者决定实施的行政处罚;协调部门之间在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依法审核本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职权和依据,对需要设立的行政执法队伍进行审核并按规定上报审批;承担市《行政执法证》的审核、下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湛江政府法制网官网:http://www.zjf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