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七)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项目,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zcldbz.gov.cn,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调任、辞职、辞退等方面的实施办法,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政策落实和维稳工作。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绩效考核、奖惩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潍坊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总体方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zcldb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