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编码:730030
联系单位:省民政厅办公室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站)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军供站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七)负责社会慈善、甘肃民政信息网,http://www.gsmz.gov.cn,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五)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__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一)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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