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电话:(0574)87182321,87182413
邮编:315000
单位: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局下辖8个直属单位:市政府车队、市政府采购中心、机关大院服务中心、机关卫生所、机关房管所、机关第一幼儿园、机关第二幼儿园、中山饭店。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定编、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nbhq.gov.cn,配备计划、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及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用车管理。
(七)参与市级机关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开展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
(三)负责部分市级机关及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行政用房的基建经费、维修经费及大型活动等专项经费的管理。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市级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的具体政策和规章制度,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www.nbh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