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10007
(八)承担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省委、省纪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副省级以上领导、省级机关部分单位领导(含离退休)和内宾接待用车等工作,负责省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总务工作。
(四)负责供给关系在省委、省纪委、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zjhq.gov.cn,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的副省级以上领导(含离退休)以及省委、省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的有关生活服务。
(二)负责省政府序列部分单位的行政财务管理,制订有关财务制度并监督执行。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www.zjh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