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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指导和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http://www.hebswj.gov.cn,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省级领导__、已退出领导岗位的省级领导__及有关服务对象的生活服务管理。
(五)负责省直房地产管理;负责省直办公用房修缮管理工作。
(三)负责省直机关行政用房修建规划、项目立项审核、投资计划的编制、审核报批和建设监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建设用地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参与省级行政办公区域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
(一)负责省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省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河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http://www.hebsw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