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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安排并监督检查省财政和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承担全市国土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省、市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八、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审查对外合作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源汇交;按规定管理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批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质,确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和探矿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snxgtzyj.gov.cn,采矿权评估结果。
六、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订和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制订和实施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四、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二、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核定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乡(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snxgtzy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