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自治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使我区开始了系统的文化市场管理。1994年自治区文化市场办公室成立。同年,自治区人大颁部了《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条例》与其它十几个相关法规的出台,文化市场管理基本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目前全区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已有4600余户,安排就业1.5万余人,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http://nmggzw.gov.cn,年上缴税金950多万元,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区的社会文化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馆、文化站建设在全区形成网络,农村牧区的电影队发展到1400多支。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广场文化、老年文化等社会文化活动方兴未艾。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不懈努力下,自治区文化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艺术创作和演出日益繁荣,艺术作品在国际及国内各类比赛中频频获奖,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文化交流逐年扩大。目前内蒙古有艺术表演团体119个(其中乌兰牧骑46个),艺术教育机构9个,艺术研究机构11个,群众艺术馆13个,文化馆103个,文化站1559个,公共图书馆106个,博物馆80个,文物管理站(所)70个,电影发行机构100个,电影放映机构2000余个。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9处,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15处,有一级文物1500余件,国家级珍宝13件,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http://nmggzw.gov.cn,有各种文化市场经营场所和摊点10000余处。全区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215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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