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的职责,加快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更科学更有效的运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0〕5号),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